"一块废弃电池随意丢弃,可能污染数吨地下水;一桶医疗废物非法倾倒,可能引发公共卫生危机……危险废物离我们并不遥远!如何避免这些‘环境炸弹’威胁公共安全?答案藏在公安部、交通部、卫健委的协同行动中。"
首先,我们必须清晰的认识到,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危险化学品的主管部门是应急管理部
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重点是在生产、经营、使用和储存过程中的安全方面,防止其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所以,危险化学品的仓库需要符合严格的建筑设计要求,包括防爆、防火、通风良好等,同时还要对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其安全使用。


危险废物的主管部门是生态环境部门
危险废物的管理重点则是从危废产生到最终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以防止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等环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需要有严格的防雨、防晒、防渗漏等措施,以避免危险废物泄漏进入环境。
2022年10月13日,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 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
应急管理部作为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负有重要监管责任,在危险化学品目录调整中发挥牵头组织作用。其他各部门共同参与危化品目录调整,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危险化学品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和协作机制,有利于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同时,也体现了政府对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高度重视,增强了社会各界对危险化学品目录的认同感和接受度,有助于推动企业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危险化学品管理,预防和减少危化品事故的发生。
2024年11月8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由生态环境部2024年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同意,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什么《危险废物名录》要经发展委、公安部、交通部、卫健委同意?
从宏观经济调控和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发改委的参与有利于确保危险废物名录的制定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战略和产业政策相协调。发改委在制定产业政策、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危险废物的管理与众多产业的生产活动密切相关,有助于引导相关产业合理布局和绿色发展。
公安部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而危险废物的不当处理或非法转移等会引发环境污染事故、公共安全事件等,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公安部的参与能够确保名录的实施与社会治安管理和公共安全保障相衔接,有利于其在危险废物管理中依法履行职责,打击危险废物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危险废物运输、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危险废物在收集、运输等环节需要遵循严格的安全和环保要求,交通运输部熟悉各类交通运输方式的特点和管理规范,能够指导和规范危险废物的运输行为,确保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风险可控,防止因运输不当导致危险废物泄漏、扩散等事故的发生。
危险废物对人体健康存在潜在危害,特别是医疗废物等特殊类型的危险废物,其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都与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密切相关。国家卫生健康委的参与可以充分考虑危险废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因素,从医疗卫生专业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名录中有关危险废物的管理措施能够有效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因危险废物污染引发各类疾病传播和健康风险。


实时监测:温湿度、VOC气体、泄漏传感自动报警,数据云端同步;
可视化管理:电子标签扫码存取,库存数量/种类/位置“一屏掌控”;
合规留痕:自动生成出入库记录、巡检报告,一键导出满足环保督查;
远程响应:异常状态及时报警,联动应急部门启动处置预案。
危化品存储:兼容易燃液体(如丙酮)、腐蚀性化学品(如液碱)等分类存放;
危废暂存:专为废有机溶剂、废酸废碱、含重金属污泥等设计独立分区;
灵活扩展:支持多柜体联排组网,满足企业规模化危废暂存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