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柜安全使用规范:
1.防爆柜应放置在平整的地面,周围无杂草和易燃物,经常打扫,地面无漏撒物品,保持地面清洁卫生。
2.化学品储存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爆柜内存放的化学品均应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并进行张贴公示。化学品使用人员应熟悉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方法。
3.防爆柜储存场所的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保证干燥、通风、避光,远离火源、热源、电源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4.燃油车、电瓶车不得在化学品储存区5米范围内停放或通行。
5.将化学品放置到防爆柜内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
6.防爆柜应可靠接地,以便及时导走柜体所积聚的静电。
7.防爆柜层板上所放置的物品不能超过层板的承重极限。层板若有多层,在放置物品时,应当将较大或较重的物品放在下面的层板上,将较小或较轻的物品放在上面的层板。
8.应打开位于防爆柜两侧排气口,以排除因挥发而在柜体内积聚的易燃液体。9.严禁在柜体附近使用打火机、动火、切割等任何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操作行为。
10.严禁在柜子存放的场所吸烟、乱扔烟火或丢弃其他正在燃烧的物体。
11.任何人不得损坏柜体上安装的任何门锁或强行开锁,保护好柜体、防止碰撞、刮擦或腐蚀性化学液体对柜体的喷溅,以免碰伤碰坏柜体或破坏柜体上的涂层。
12.严禁将强腐蚀性化学品放在防爆安全柜内。不得与不同性质物品混存。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混放。
13.防爆柜应安排专人负责管理,门开启后应及时关闭锁定,严禁柜门长时间敞开,以避免火源进入柜体。钥匙应专人妥善保管,严禁非管理人员随意开启。管理人员应做好出入库核查登记,至少每周对防爆柜开展安全检查,定期检查封口是否严密,有无挥发或渗漏,有无变色、变质或沉淀现象等,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14.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操作中轻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各项操作不得使用沾染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
15.储存区应设置、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有专人管理,负责检查、保养、更新和添置,确保完好有效。对于各种消防设施、器材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16.禁止在化学品储存区域周边堆积可燃物品。废弃的化学品包装容器不得任意抛弃,需集中定点存放,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