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做好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减办发〔20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减灾委员会,国家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4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轻灾害风险 守护美好家园”,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组织做好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提升基层应急能力作为本地区、本部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要以机构队伍为重点,建立健全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力量体系,加强灾害信息员、安全监督员、应急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通过资源整合、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社区应急服务行动计划,推动增强城乡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要以网格化治理为切入,将防灾减灾纳入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激励引导机制,鼓励群众成为群防群治的基本力量。要持续高质量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以避险避灾为重点全面开展转移路线标志设立,加强日常演练和转移管理。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加强对社会力量的登记备案和能力培育,建立健全参与协同机制,规范救灾捐赠行为。要更好发挥金融、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防灾减灾中的积极作用,优化灾害保险的应急保障机制,完善风险融资机制,通过宣传、科普教育等形式,提升公众参保意识。要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宣传推广典型案例,加大表彰奖励,形成全社会参与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广泛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本地区本部门开展活动的总结报告,请于6月15日前报送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筑牢危化品保障高墙
防患于未“燃”!
4000-663-518
关注我们了解更多信息